修补有什么不好

      我不是个有钱人,但是我有个钱包,一直在用。这个钱包跟了我应该有十几年了。 我真正用它是在工作以后。我工作后收到的第一份生日礼物,是来自在公司认识的朋友,他送了我一个钱包。当时我很抵触,我不喜欢钱包是因为有了它我就不得不把“鸡蛋都放到一个篮子里”,它一丢就什么都没了。可是我还是用了,用久了也就习惯了。那个钱包质量不是很好,让我用到坏得不像样,使我连凑合都凑合不了了,我没扔,而是把它放了起来。我想它应该是皮的,因为在南方湿热的气候里,它发了霉。这时候没了钱包用的我就有点不太习惯了,于是我就从带到公司的那些学生时代的家当里找到了我现在还在用的钱包。

     这个钱包也被我折腾得够呛,坏了两次。这两次维修都是我亲自动手完成的。我的针线活师承我妈,但是我学东西总是学来的偏差很大。比如画画也是,人物是一个样,我画出来就是另一个样,只有我知道相似的地方在哪儿。我清楚地知道我的针线活有问题,但是又觉得这样做也可以,于是就缝的特别难看。传统偏见里,大男人是不拿针线的,在影视形象里拿针线的男人我能想起来的也就只有东方不败。所以每次拿起针线都让我觉得很诡异,而且我还会下意识地克制自己不要一不小心出现兰花指的姿态。其实现在很少有人用针线了,生活渐渐富足,坏了就扔掉,没必要再修补。而且修补也好不到哪儿去。就像人家说的破镜难圆一样,就也修补不出之前的样子了,没必要为此劳心费神。

    要我说东西最好的保存方式还是在那儿放着,找个盒子一搁,也许能存在的时间比你还久。从小我家长就说我不知道爱惜东西,对东西不在乎。什么东西使用起来不加小心。可我就是个粗鲁莽撞的人。我知道这钱包的寿命也许放在盒子里可以一直持久,但是我想用它。因为东西放在那儿,只会落灰,你会记得它的故事,但是忘了感觉。昨天在我修补它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其实很珍视它。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成了孤家寡人,可是它还是很有活力的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有趣的是它是来自于我的高中同桌,一个对我来说并不算那么重要的人。

    我刚上高中那会儿对周围的一切都不喜欢,后来毕业了也还是喜欢不起来。我的人生是从高中开始灰暗的,所以我讨厌高中。现在细想想我选的大学实在是太对了,课程少,可以让我花大把时间韬光养晦,从阴暗的人生经历里缓过来。虽然我至今没能走向光明,但好在我学会了不向往。那时候,我对初升高之后这种新的生活很不适应,甚至拒绝。几乎对周围所有的人都不满意,当然我也没表现得太刻意,但是对离得近的同桌就不那么友好了。我不知道别人,我是有这个恶习的,有情绪会对自己亲近的人发泄,后来为了不伤害别人我选择大家还是保持距离的好。其实我对怎么从同桌那儿拿到钱包这事有点模糊了,我好像上午跟她说过那天我生日。然后中午我们可以出校门去吃饭,下午她就拿了个小袋子,那种礼品店的标准袋子,送给了我。我打开一看里面是一钱包。我不记得当时的感觉了,可能也没感激涕零,因为当时我对所有人都不太在乎,而且钱包这东西对我来说很长一段时间是一个累赘,没什么用的东西。我家里人也对我不太在乎,我从没像那样孤独过。比如早上眼睛发炎了,红得像兔子一样,也没人管,只能中午跑去药店让柜台的人看看,拿瓶眼药水自己就治了。这就是为什么我当时下决心上大学要跑那么远,从中国的最北边跑到了江南。因为比起去远方流浪,在自己家流浪更心酸。按理说这份礼物对当时那个处境的我应该是很重要的,可我真的没太多感觉。可我还是上大学带着它,放在盒子里,上班带着它,放在盒子里。直到我开始用它,我的内心才渐渐涌现出一丝感激。

    我是个很喜欢过生日的人,我很渴望过生日那种快乐的气氛。从小我妈给我办生日聚会,主角都是她,基本都是她在呼朋引伴,饮酒作乐。我是在角落里的人,我是个能指,起着贯穿生日聚会的符号功能,并没有实际意义。等长大了,我就想要自己过个好一点的生日。自己有钱了,吃好的玩好的,但是一个人的气氛还是弱了一点。所以我热衷于送别人生日礼物,祝别人生日快乐,因为如果对方生日过得不错,自己仿佛也享受到了,起码能感受到一点生日的快乐。高中是我渐渐脱离整个世界,变成孤岛的阶段,我昨晚在缝钱包的时候就在想,这可能是我收到的来自同学的第一份生日礼物,当时这个世界只有一个肯理你的人,你却混蛋地选择忽略这份本可以给你带来温暖的心意。我也渐渐想明白,为什么好像只有她送给我的东西,我总在用。这个钱包在用,那个小绿(绿色自动铅笔)在我画画的时候也在用。这是我对她当时那应该是无意识中的善意的一点点迟到的感谢。

    破镜难圆,一直以来是敲打很多人的一个词。每当人们彼此分开,分裂,当有一点点想法想再在一起的时候,就会想到这个词,然后就得琢磨琢磨了。可是我昨天修钱包的时候,却觉得破镜难圆说的只是个现象,破的镜子拼在一起也不是原来那样了。可问题是,只要你有拼起来的心,是不是原样根本不重要。迷信原初、原样、还原是愚蠢的。我们,反正起码我需要的不是完美,我需要的是留住。我之前特天真,还会把电影票放钱包里存着,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电影票上的字全没了,感觉自己就像个傻子,特可笑。其实想想,人,朋友、亲人,动物,猫猫、狗狗,很容易就留不住了。时光,你不用眨眼,人家根本不理会你,时光不可能为任何人驻足,像赶时间的上班族。所以我觉得能留住就挺可贵的,这东西还能留住在身边。即使我老了,傻了,忘了有关这个破钱包的故事也没关系。它在就好。我还有着不舍弃它的习惯就好。

    其实这也不算抱残守缺,守旧,每当我修补它的时候它不就已经变成新的了吗?修补助力了它和我的成长。我感觉其实我的针线活比之前有进步了。哈哈。  




2019-07-28 热度(1)
评论
热度(1)

© DannyBoy
Powered by LOFTER